湖南省文物局 湖南文化遗产网
湘文物保〔2017〕51号
报送单位:省局-文物保护处 作者: 点击次数:4201 发布时间:2017-05-09 打印本页
湖南南派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:
你公司《关于湖南湘波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申请》(湘南派〔2017〕01号)收悉。根据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,经审核,我局同意你公司名称由“湖南湘波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”变更为“湖南南派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”,公司法定代表人由“涂林”变更为“曾辉”。变更的其他相关手续,请按规定程序办理。
此复。
湖南省文物局
2017年5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