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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文化遗产〔2017〕4号
报送单位:省局-文化遗产管理处 作者: 点击次数:3168 发布时间:2017-02-28 打印本页
郴州市文物管理处:
你处所报《石泉村古建筑群(胡凤璋故居、胡湘旧宅、真武阁)修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》收悉。经我局组织专家评审,批复意见如下:
一、原则上同意所报方案。
二、应对该方案进行如下修改完善:
1、文本中说胡凤璋故居、胡湘旧居的文物类型为“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”是错误的,应为“古建筑”;未对建筑的基本特征进行描述就断定为中西合璧风格是没有根
据的;判定真武阁具有地方做法与官式建筑相结合的特征,也未指出哪些做法或哪些构件的做法特点是官式的。
2、应细化勘察残损量。残损工程量的统计,应测量出具体面积、数量,不能按百分比估算。
3、应核查现状勘察照片与所配文字。多处现状勘察照片与所配说明文字不符或描述不准确,或有错别字,或用非建筑语言描述。
4、应进一步规范图纸,补充完善图纸深度。部分大样图缺少部分尺寸标注,平面、立面、剖面图有的不吻合,部分剖面图无剖切线,并且仅运用一种线性。
5、檐枋大样图与照片对比,太过随意,明显走样。部分大样图未标明材质,部分门上的雕花,无大样图。
6、补充勘察胡凤璋故居、胡湘旧宅的排水系统,补充周边环境对文物本体的影响及现状的结论性意见。
请你处根据上述意见,组织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,经你处审核后实施。施工中加强监督,确保工程质量及文物安全。
此复。
湖南省文物局
2017年2月21日